印发江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71号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时间:2007-03-27 16: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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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江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教育事业优质高效、协调均衡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和江门市经济社会“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省委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促发展,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十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呈现了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跃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确立。“十五”期间,各级党委和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人大、政协依法监督和指导教育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发展教育的责任,制定支持教育发展的相关措施,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氛围,为教育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面落实,“十五”期间教育总投入97.7亿元,比“九五”期间教育总投入增长84.34%。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49.8亿元,比“九五”期间总拨款增加了23.46亿元,增幅达89%。 2、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组建了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全市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2所,广播电视大学7所。2005年,全市普通高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4903人,在校学生11971人;招收研究生100人,在校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300多人。电视大学招收本专科学生3853人,在校学生8963人。高等教育成果显著,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多项,省部级研究项目 60多项,出版专著和教材等100多部。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五邑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 选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 4个专业被评为省名牌专业。教育国际化步伐继续加快,与国外30 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招收23个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超过500人次。 3、基础教育事业较快发展。“十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 和山区学校危房改造三项工程,调整中小学405所,完成老区、山区小学改造81所。全市小学校均规模从“十五”初期的357人上升到439人,初中校均规模从753人上升到791人。小学毛入学率达103.96%;初中毛入学率达103.66%。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85%,“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8%。 高中阶段教育较快发展,在校生比“九五”期末增加了48389人,增幅达50.8%,毛入学率达 77.6%。每万人口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00人,有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175人。大力实施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工程,建成江门一中新校区,扩建台山一中、恩平一中、新会一中、鹤山一中、开平一中、开侨中学等省一级重点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优化,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列。 4、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我市快速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共有省一级中小学67所,省一级幼儿园10所,地市一级学校137所,市(区)一级学校199所,等级学校占中小学总数的35%。优质学位比例小学为35.3%,初中为38.1%,普通高中为90.6%,优质学位总数位居全省前列。2004年6月,会城镇成为我市第一个教育强镇。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重点6所,市级重点6所;有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7个;2所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任务学校;1所学校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3个。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开展,初步形成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管理、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制度。新课程与信息技术得到进一步整合,促进了教育思想、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的转变。教师科研成果获省级奖励60多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师生作品获国家级和省级中小学信息技术类竞赛奖励81项,其中国家级奖励8项。高考报考录取率保持在87%以上,五年来共为高校输送优质生源72367人,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27.19%,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序列化。积极探索德育新途径、 新方法,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网络。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秩序,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5、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 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实现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农村教育“三保”较好落实。完成市直公办幼儿园改革,以民办方式复办江门二中,建成恩平实验中学、台山新宁中学、新会尚雅双语实验小学等一批优质民办公助学校,中港英文学校、中加柏仁学校、开平金山中学等学校被广东省教育促进会等单位授予“广东省十佳民办中(小)学”称号,初步形成了以 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全面实施了教师聘任制和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了教师岗位津贴的发放,探索了办学绩效管理办法。 6、扶困助学体系基本建立。“十五”期间,我市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扶困助学体系。大力实施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对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 阶段书杂费,每年近2万学生受惠;对城镇特困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制定了资助高中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办法,在全省率先把政府扶困助学体系延伸到高中阶段教育并涵盖城乡学校; 建立了城市与农村学校对口互助制度,促进贫困地区学校的发展。 7、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市先后实施了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新课程改 革师资培训工程和“百千万”名师名校长培训工程,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中级全员培训,并举办中小学学科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大赛,提高了广大教师应用现代教学技 术的能力;先后完成新课程师资培训3.2万人次。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初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教师管理制度,长期代课 教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对比2000年,我市小学专任教师大专率达76.98%,提高了50多个百分点;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本科率达34.59%,提高了23个百分点。 8、教育信息化有了较好的基础。“十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平均每年 投入信息化建设费用超过4000万元,现有校园网210个,综合电教室和学科电教室1800多间,电脑室860多间,计算机48651台,生机比为13:8。对比2001年,我市校园网增加了163个 ,新增电脑2.7万台。从2003年秋季开始,全市初中和有条件的小学开始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共江门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作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建成教育强市的重大决策,我市基础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 遇,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教育的改革发展,强调了教育在社会经济建设全局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重要作用。教育优先保障和优先发展成为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为“十一五”期间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对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后五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工业 强市、民资外资富市、科教立市、环境优市、和谐兴市五大发展战略,把江门中心城市建成制造业发达、生态环境良好、侨乡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高标准的城市定位和社会 经济的飞速发展,呼唤着我市教育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同步并适度超前,对教育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三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城市化进程加快,要求教育提高自身的调适能力。2000年以来我 市出生人口数呈下降趋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适龄儿童向城市集中的趋势加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城市新建、扩建校舍的任务仍然艰巨。 四是“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态势要求我市做出积极的回应。近年来,周边城市都把 加快教育发展作为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决策。深圳、佛山、中山和东莞等市在“十五 ”期间先后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评估验收,成为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市;珠海、广州等市已将 建设教育强市纳入“十一五”规划;肇庆、惠州、茂名、韶关、清远等市也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我省教育发展的竞争态势对我市构成强大的压力。随着人民生活水 平的提高,老百姓对教育水平、教学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曾长期位于全省前列,但如果不能及时抓住关键时期的发展机遇,快速提升 实力,我市将置于“不进则退”的尴尬境地。 尽管“十五”期间我市教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与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名市、和谐 江门”的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高中阶段学位急需增加,教育投入与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体制改革亟需深化 ,校长与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办学特色不够鲜明。 作为“中国第一侨乡”,我市的文化底蕴深厚,曾哺育了陈白沙、梁启超等大批历史文化名 人,诞生了32位“两院”院士,形成了“尊师、重教、崇文、尚学”的历史文化传统。我市地处珠江三角洲,毗邻港澳,是粤西地区和西南各省通往穗港澳的交通要冲,是我省重要的 制造业基地之一。随着珠港澳大桥、广珠铁路、珠三角城际轻轨等重要基础设施建成,在泛珠三角发展格局中,我市区位优势明显,新一轮发展机遇非常突出。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 的积累,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十五”期间的快速发展,我市教育已经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 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区位优势,坚实的教育基础,为江门教育的发展 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十一五”期间,我市必须瞄准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的教育强市目标,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特色,为全面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名市、和谐江门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培 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任务,以建设群众认可的教育强市为主线,以教育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科教立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 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均衡发展、机会公平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侨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 小康社会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发展思路 ——坚持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健全“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 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安排农村教育的要求,加快农村学校规范化和优质化发展,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 ——坚持内涵发展,快速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兼顾规模与速度的发展方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要确保优化学校布局与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相结合,改造薄弱学校与增加优质学位相结合。快速增加高中学位,确保高中规模的扩大与教学质量同步提高,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发展民办教育,坚持积极鼓励和规范管理并举。 ——坚持制度创新,打造教育品牌。积极探索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推动教育教学和教育体制改革的理论、制度 和实践创新,发掘和释放各种教育潜能,增创发展新优势,打造教育品牌。 ——坚持对外开放,形成侨乡特色。充分发挥我市海外侨胞众多、侨乡人民对外联系紧密的优势,促进教育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借鉴国际教育改革最新理念,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快 速提升教育质量,形成侨乡教育特色。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市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教育主动 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2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2009年建成教育强市,初步构 建起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学前教育规范化、义务教育均衡化、普通高中优质化、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化、高等教育大众化、民办教育多元化、社区教育网络化的新局面。 分类目标: ——学前教育。建立并完善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 制。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95%以上,全市1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1 00%的乡镇建有中心幼儿园,并有60%以上的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 ——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学校规模适度,布局趋于合理。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为100%;辍学率小学控制在0.01%以下,初中控制在0.4%以下;初中毕 业生升学率96%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以上。 ——普通高中。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按地市一级以上学校办学标准完成校舍、场室、设施设备建设,优质学位比例达100%。 大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普通高中毕业率98%以上,高考升学率90%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职业教育品牌。建设2个国家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6所省级示范性中等 职业学校,2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保持职普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 生达8.5万人,优质学位比例达100%。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达2万人以上,硕士点总数20个以上,在校研究生超过500人,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 ——民办教育。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创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环境。多形式、多元化发展民办教育,2010年,力争民办机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 校在校学生的比例分别达5%、15%、10%。 ——社区教育。积极促进社区教育发展,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发挥主干作用、社会积极 参与,基本满足社会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创建省级“示范性学习型社区”3个以上。大力开展城镇、农村各类职业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年培训达10万人次以上。 ——教师队伍。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2010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0%;初中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80%;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8%、 95%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含课程班)的教师比例不少于5%,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 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1、继续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学位数量足够、服务半径合理、办学规模适度、普职 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规模效益。原则上新建普通高中设在县城或中心镇,新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在城区或产业开发 带。2010年,形成约800所小学、150所初中、95所高中(其中普通高中50所,中等职业学校 45所)的学校布局。 2、努力推进学校适度规模建设。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少于12个班,高中学校不少于2 4个班。省一级普通高中规模2000人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000人以上;省级重点中 等职业学校2000人以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000人以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五 O班额”工程,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 3、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基础教育发展的协调,做好“五个统筹”:一是统筹学校布局调整和新城区学校配套建设,促进学校布局的合理;二是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继 续完善省一级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的措施,促进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统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四是统筹教师培训,做到培训和教研资源的共享 。五是统筹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建设,保证资源共享和接口技术的统一。 (二)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 1、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基本标准 ,加快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和薄弱学校的改造。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用房和生活设施, 研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新装备”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和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工 作。2007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标率达80%以上,2010年达到100%。 2、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秋季起,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3、切实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和公办学校的主力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统筹解决非户籍人口子女义务 教育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 对待。 4、继续办好特殊教育。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提高特殊教育整体质量。在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基础上,努力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三)大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化建设 1、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积极挖潜,扩大现有优质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新建 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省一级学校标准进行建设;改建、扩建的普通高中,要达到市一级以上学校标准。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都要办成地市一级以上学校,其中省一级学校比例达60% 以上。 2、加快薄弱高中改造。加大对薄弱高中学校的扶持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按照布局调整方案,推动省一级及规模偏小的完全中学逐步实行初、高中分 离。 3、加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江门一中、新会一中、台山一中、开平一中、开侨中学、恩平一中、鹤山一中、棠下中学、培英高级中学等学校加快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 高中步伐。2006年确保江门一中、新会一中、台山一中、开平一中4所学校通过省的初期评估验收。 (四)继续打造中等职业教育品牌 1、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制和中职、高职良性互动的地方职业教育体系。成立有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 的专业教学指导机构,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加大投入,落实不低于30%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定期举办蓝领人才推介交流会,为 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沟通搭建平台,推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场、适应需求、增强活力、提高效益。 2、办好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支持办学条件好、实力强的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建设成为有明显特色的品牌学校。办好2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发挥其在全 市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和龙头作用。 3、加快实训中心和主干专业现代化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本地,辐射珠三角,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建立起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群,加快发展工科类 专业,重点发展与我市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技术、加工制造、商贸旅游类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办好一批名牌专业。创新实训中心建设模式,以“政府主导、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模式,引导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建设一批大型公共实训 基地。加快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规范化、优质化建设,注重扶持服务现代农业的学科和专业。 4、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办学模式,推动并扶 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集团化发展。积极推行“学分制”,大力推广“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习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达8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 5、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全面开放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为城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依托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和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对农村新增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努力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鼓 励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进修学历和接受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五)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1、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注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 的协调发展,走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张并举之路,构建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布局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2010年,五邑 大学以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为主,增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点达20个左右,在校本科学生1.1 万人以上。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成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支持江门中医药学校创 建江门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突出高职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十一五”期末基本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职教特色鲜明、与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高职教育体 系。到2010年,在校职业教育专科生达1万人以上。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电视大学的管理关系,依托电大系统,试办社区大学,充分发挥电大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深化高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江门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逐步扩大新兴专业比例。进一步巩固提高应用化工技术、英语、 艺术设计等传统优势专业,重点建设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应用电子技术、电脑游戏开发等,力争将其建设成为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加强教学建设,大力开发优质课程,实 施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材建设、教学名师建设等工程。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和实验室。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以加强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鼓励学科交叉,建立适应新 形势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转化,研究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大生物技术、新药开发、信息产 业和新材料等方向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力度,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建设的贡献率,发挥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加强高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 ,2010年,建设1~2个国家级示范性高校产学研结合基地。 (六)扶持规范学前教育发展 1、推动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作用,建立灵活多样的0—6岁早期教育服务网络。继续对幼儿教育给予扶持,办好公办示范幼儿 园,鼓励和促进幼儿园规范化、优质化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支持幼儿教育集团式发展,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多元 化发展格局。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重点办好镇中心幼儿园,逐步提高农村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至2007年,全市镇级中心幼儿园办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 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全市镇级中心幼儿园办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构建起优质规范、特色鲜明、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体系。 2、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严格审核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加快推动幼儿园达标建设。继续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城市和镇90%以上公办幼儿园要办成示范幼 儿园。加快等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优质学位比例。逐步撤销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加强幼儿教育的指导和督查,规范幼儿园的教育行为,防止幼儿园教学小学化、 学科化。加强幼儿园教师和保教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七)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创设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落实有关新建、扩建民办学校 用地、建设规费及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承租、承让闲置的国有资产,举办非高收费民办学校。积极探索和促进教师在当地的公、民办学校之间双向流动,引导、督促民 办学校举办者不断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市(区)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对发展民办教育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指导。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民办学校参与各类教研活动,推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交流合作。民办学校 学生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权利。 3、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民办教育发展的市级统筹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民办教育纳入正常管理范畴,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产权、财务、 招生、教学和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建立民办教育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办学水平评估制度。加快推进民办学校优质化建设,引导民 办学校按等级学校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办学自主权,按章程自主管理,努力打 造特色品牌。 (八)稳步推进成人教育与社区教育 1、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统筹机制。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领导,建立起政府主管、有关 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使社区内的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场地、自 然人文景观等成为社区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逐步构建起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 2、充分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学校与社区的互动。在不妨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向社区开放学校的教育资源。协助社区创建国 家、省、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积极推动企业、街道、居委会、乡村、家庭等创建学习型组织,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3、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加强成人教育的统筹与协调,完善市(区)、镇、村三级科技文化教育培训体系。政府要全力支持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各级电大、中等职业学校和镇成人文化 技术学校,要充分发挥在成人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作用,把文化科学素养与实用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实用技术的培训。 (九)加快教育体制创新 1、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认真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责任 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镇、村办学积极性。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以县(市、区)政府办学为主,镇级政府大力支持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县(市、区)政府办 学为主,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贫困镇的教育扶持力度。继续发挥和引导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学积极性,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筹劳筹资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2、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新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的义务教育学校。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积极推动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多种办 学体制的改革试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社会赞助、捐资、贷款、投资、合作 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采取独资、股份制、联办、合作(含中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允许行业、企业、社团和个人采取购买、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 学;鼓励公办职业学校特别是骨干职业学校联合其他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学校后勤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加快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3、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转变行政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我市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明确界定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 法事项,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关系,增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和业务指导能力,促 进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化。 4、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行“一校一章程”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引导学校按章程自主管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 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障监督作用和教代会的民主管理监督作用,落实学生组织、家长组织、社区组织等对学校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健全民主管理 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 5、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体系。继续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农村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城镇特困家庭子女减免义务教育书杂费。进一步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 中阶段学生的扶助力度,完善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引导和发挥社会热心人士和港澳台海外侨胞的作用,筹措扶困助学资金,扩大扶助覆盖面。 6、加强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扩大教育的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以提高我市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建好“华文教育基地”,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海外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吸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建立和完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的服务系统。 提高对国外先进课程与教学经验的消化吸收和改造利用。加强外国语教学,积极探索“双语 ”教学。 (十)建设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 1、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 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教职工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规范编制调整工作程序。全面实施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严格教师资格认定。规范教师 队伍管理,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清理各种形式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人员,辞退不合格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 2、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依法落实教师医疗、退休等社会保险和住房补贴。积极筹措教师重大 疾病互助救助专项资金。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校内分配向优秀教师倾斜。 3、逐步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健全校长聘任制,完善校长考核、监督和定期交流机制。实施校长轮训制度和后备干部培养制度,结合学校 管理体制创新和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制定校长培训方案和内容,“十一五”期间每个校长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不断更新校长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继续推进以“三新一德”(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 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实施“教师素质工程”。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大力开展校本培训。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教师培训机制,培养一批学 术造诣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国际视野的教育教学管理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行业形象。 5、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人才与智力支持。建立区域内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加 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 (十一)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1、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大德育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类学校要把 德育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充分开发和整合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德育资源,营造社会大德育的氛围,形成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发展的德育网络。 2、进一步健全学校德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要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建立健全学校德育领导责任制,完善学校德育层级目标管理制度,研究和制定学校德育综合考评制度和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法制 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的聘任和履行职责的机制。加强德育工作和德育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新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开展中小学班主任、专职团干和大队辅导员全员培训。 3、增强德育实效性。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特点和时代特点,研究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的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德育课程和教学体系。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规范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杜绝师生犯罪和吸毒。大力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结合侨乡特色 ,通过乡土教材和校本课程,进一步促进德育工作与学习过程、生活实践的结合,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4、加强校外德育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兴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各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德育基地的作用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举办校外教育活动。明确中小学生分学段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指导中小学及中小学生开展系统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十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的领导机构,保障课程改革经费,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大力抓好质量工程,保障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努力改善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 和管理,不断优化办学条件,以满足新课程改革需要。结合地区和学校实际,按新课程方案开足开好课程。 2、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课程的研究,开发地方与校本课程,以多种形式参与新课程教材建设,提高我市自编和参编新课程实验辅助教材的能力。按计划做好《江门地理 》、《五邑历史》等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实验工作,逐步开发出具有我市地方和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加强校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3、创新教与学的模式和方法。要以素质教育为宗旨,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努力实现从传统教学模式向现代教学模式的转变,努力促进教师形成研究型教学的工作习惯和职业生活方式,努力促进学校形成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重视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积极探索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深化评价方法和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主体意识、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导向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探索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并逐步扩大推荐比例。省一级普通高中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并逐步实行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 5、加强体育、艺术教育和卫生工作。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各类体育和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加强学校体育、 艺术场馆建设。按要求开足学校体育、艺术课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将学校体育、艺术和学生体质纳入教育质量的整体评估体系。 6、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继续推进《江门市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 和引导中小学借鉴先进经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从学校实际出发形成本校办学特色,建成一批特色学校。 (十三)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 1、完善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教育信息网络的基本建设,实现“校校通”工程。逐步建成以地市教育门户网站为龙头,以各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网站为依托的教育网站群 ,使其不仅具备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功能,还要具备实现一站式服务、交互式办公、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完成教育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建设,完善电子审批系统,推动数字化校 园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电脑室建设,中小学100%按信息化教学要求配置电脑室,100%接入江门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并能通过网络开展远程教学和教育教学管理。 2、普及信息技术教育。2010年,全市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达100%。加强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培训,大力促进信息技术与 课程教学整合,加快信息技术条件下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教育教学效率。 3、实现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建立网上图书馆、视频中心、学生学籍、优质教师资源、优质课程资源等五个资源库,建设学校与家长互动、学校管理、招生考试、科学研究、学生竞赛等五个网上互动平台,建成全市教育资源超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教学和合作研究,促进资源共享。 4、加强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加大对网络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统一江门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市、县(市、区)、校三级网站安全管理技术,构建以安全策略为 核心,以安全技术为支撑,以制度管理为依托的教育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教育学生防范网络侵害、犯罪的意识和技能。 (十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 1、确立科研兴教观念。重视教育发展研究和教学改革研究,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建立 教育科研激励机制。加大教育科研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教师、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形成科研促教、科研促学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科研的规划与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拟订教育科研规划,编制科研课题指南,搞好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观决策研究和教育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扩充教研室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学会等学术团体的作用,确实负起科研管理与指导的责任。加强教育科研指导,注重科研成果推广,推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的“教育生产力”。 3、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设立市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科研人员培训 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科研队伍的整体实力。 (十五)加快教育强市(区)、强镇创建步伐 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确保创建教育强市任务的完成:2006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 4个以上;2007年累计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12个以上;2009年全市70%以上的镇(街)建成广东省教育强镇(街)。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于2008年创建教育强区;开平市、鹤 山市于2009年上半年创建教育强市;台山市、恩平市要积极创造条件,2010年努力建成教育强市。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的总体规划,把建设教育强市作为全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创建教育强市、强区、强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完善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创建教育强市(区、镇)领导体制,成立由党委书 记任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强”工作进度表,分级签订“创强”责任书,把“创强”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严格 的考核和奖励制度。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机构、职 能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法制意识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教育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各项教育制度、政策和措施,依法规范各种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各种教育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重视民主监督和管理,推进政务、校务公开,保证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义 务教育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 设,配备和聘任好各级政府专兼职基础教育督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队伍,推动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阶段 学校规范化建设的督导评估,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建立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督导制度和督导标准,重点抓好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初中生“防流”、“控流”工作。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质量检测督导制度,检查学校的实际办学情况和效果,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 1、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 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把基础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依法保证“三个增长”。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 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尽快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及有关经费标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省核定的我市预算内生均公 用经费拨款标准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各市、区要切实保障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做到推进免费义务教育与改善办学条件并重,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健全县级财政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以及教师福利待遇的保障机制。各市、区要统 筹布局调整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信息化工程建设等资金,保障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 2、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扩大作用,增强教育融资能力,市、县(市、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非义务教育阶段专项可以在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后,尝试财政 贴息贷款。落实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的有关规定,各类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进一 步健全非义务教育成本核算和分担机制。要积极发挥侨乡特色和优势,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资办(助)学工作,引导和调动港澳台同胞、 海外侨胞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资办(助)学的积极性,拓宽基础教育发展资金筹措渠道。对捐资助学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完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继续完善教育财务集中结算制度和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办学绩效管理,提倡勤俭办 学,建设节约型学校。审计、监察部门要对中小学书(学)杂费实行年度审计,对教育专项和中小学校长离任(退休、调升职)实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对省专项转移支付经费 和各项专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 (四)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形成年龄、学历、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在青年教师和高中阶段学校高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 。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制度,重点落实目标责任制、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和责任 追究制,开 展安全责任人工作年度考核。加大投入,大力改造学校危房和危险教育设施设备。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档案库,督促学校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 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六)积极营造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社会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 政府要协调各部门支持教育发展。财政、人事、劳动、国土、规划、建设、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妥善解决机构设置 和人员编制问题,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为学校建设提供各种便利。工商、政法、卫生、科技、交通、宣传、工会、团委、妇联、文化广电和新闻媒体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学校及其周 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崇文美德,为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物价、纠风、财政、审计等部门重视做好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民政、工会、教育等部门 要积极做好低保家庭在读子女的助学金发放等工作,各社区要把支持学校、发展教育作为创建和谐社区的中心工作之一,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 加强全市教育总体规划与各市(区)教育区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把“十一五” 总体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年度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执行实施,保持总体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2008年委托中介机构对“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建立规划目标任务责任制,规划中确定的宜于考核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 项目,要逐一分解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