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部署"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 着力完善五大体系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06-05-26 11: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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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开平市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和“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五大体系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开平市领导吴平超、梁和平、谭沃羡、杜海英参加了会议。 “十五”时期,开平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调整、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突破。“十五”时期末,该市城乡就业总量达到125571人,职业技能人才5.89万人,比“九五”时期末分别增长5%和34.16%;养老、失业参保人数分别比“九五”时期末增长26.7%和1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2002年末增长6.75%;“十五”期间,该市累计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688万元,累计培训企业劳资人员5400人次,受理群众政策法规咨询3.5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万册。 会议提出,“十一五”期间,开平劳动保障工作要着力完善就业服务、技能人才培养、社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支撑等五个体系。“十一五”时期开平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是:新增就业岗位17500个,安置城镇劳动力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18万人,培训后就业率70%以上,技能人才总量年递增6%;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养老、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年递增3%;受理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通过各种渠道,每年支持企业招工不少于4000人。 开平市市长吴平超就“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人为本为原则,依法调解好劳资争议矛盾;抓好招工、培训两个重要环节,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加强领导,坚决落实社保扩面各项任务。 会上,开平市政府和各镇(办事处)、有关单位签订了“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书”和“2006年社会保险目标任务责任书”。(伍安平)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