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印发江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51号
  • 关于印发江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52号
  • 关于印发江门市金融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53号
  • 暂无资料
  • 我市“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 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06-06-18 1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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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召开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部署“十一五”环保工作任务。

      
    会议提出了广东省“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目标:力争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全省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基本上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山区、粤东和粤西地区生态保持良好,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比2005年降低15%。

      据悉,“十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去年还顺利拿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牌匾。“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大重点河段的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环保监察力度,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着力建设绿色江门,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郑洋洋 通讯员 张丽英)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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