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十一五”规划第六稿
初步提出重点项目152项
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
根据“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市完成了《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稿)》的编制工作,市“十一五”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10日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市(区)对第六稿的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日前,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了《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市委托广东智谷咨询公司研究编制了《广东省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该初稿经历几次修改,形成现在的《纲要(第六稿)》。
在10日的会议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施昭平向与会人员作了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广东智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柳国汇报了《纲要(第六稿)》的基本内容。
据悉,《纲要(第六稿)》在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中,初步提出了“十大工程”:产业优化工程、自主创新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双源并进”工程、城市(镇)化工程、新农村工程、教育文化人才工程、深化改革工程、绿色江门工程以及和谐江门工程。在重点建设项目中,按照市政府配置资源的重点应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重大基础产业等领域的原则,初步提出11类重点项目共152项,包括农业、工业、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环保生态、城建、自主创新、社会文化、旅游、商贸和民生工程,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
会上,聂党权要求,规划要体现新的时代背景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突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体现新时期自主创新的战略要求;要提高对外开放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我市内外源经济共同发展;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体现可持续发展观,建设绿色江门;要体现建设和谐江门的精神实质,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
聂党权指出,要加强重大工程的研究论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他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指示精神,“凡是没有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重大项目今后原则上不予立项”,因此,做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对于落实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具有不可替代的实践意义。(杨慧敏 陈冰莹)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